生于东莞CBD,它的城市抱负,是在城市心脏上,联动莞港两地的港资力量,打出最为亮眼的——东莞港风名片。
另外,将引进协会机构100家或以上的港资会员企业进驻,外加香港医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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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大手笔引入5家或以上的上市公司,更有20家或以上的港资企业,涉及高端国际化服务业机构将进驻。
要注意,这样高规格、高浓度的港式元素,并非空泛之谈,而是已被官方刻进东莞CBD的蓝图之中,有据可依。
未来,随着一家家香港老字号品牌落地,行走在风情街中,耳边传来一首首粤语金曲,仿佛穿越至香港。(具体物业以实际为准)
多方大规划之下,项目从建筑美学-园林造景,再到室内空间-装修色彩,每一个专业领域,无一例外地——
这是由连续17年获选香港十大建筑师事务所的——吕元祥建筑师事务所 (RLP)执笔。
设计团队承袭港式风格,又立足于东莞CBD,反复研判外立面材质、收口细节及建筑线条比例,最终呈现的,是独属于东莞CBD的港式建筑。
它色彩冷静、线条简约,既保留了港式建筑对实际居家的严苛私密性要求,又不失CBD封面的公建感。
于此,户户向南、户户揽景,以极大化的视角,收藏东莞CBD每一日的晨曦与落日。
而项目的园林造景,更是由全球四大景观设计事务所——贝尔高林国际(香港)进行总把控。
二楼更是腾挪出架空层空间,在功能上设置了泛会所、百乐居、文艺书吧、健身房等高品质活动区域,实现了高度集聚的一站式生活配套。
所以,当置身香港中心·紫荆8号中,眼前的建筑园林,一帧帧、一幕幕,都似香港一般。
忽而一个转角,或偶遇一束花、或恰逢一家店,生活里处处都恰如港式风情般B33体育平台入口,日日有新番。
当然,立于东莞CBDB33体育平台入口,这里的生活、工作、学习相互交错,本就高密度聚集,生生不息。
已开学的东莞CBD北部学校,又在咫尺之内,为片区孕育出新一轮的城市菁英力量。
东莞CBD仅有或满足人居的纯住宅项目、或热烈的商住综合体、或在云端的城市商服类项目。
直到香港中心·紫荆8号的正式开售,让世人见证了:原来住宅人居,也能与城市顶奢资源,如此的和谐共生。
这片热土之上,肉眼可见的万丈高楼平地起,属于双万东莞的城市新门面,正跨越而来。
有些豪宅,却像一位集大成者,集城市商业+写字楼+高阶住宅于一体,明显在城市职能的全面上,更胜一筹。
香港中心·紫荆8号引入港式豪宅思维,打造建面约143-208㎡CBD大宅、建面约287-377㎡典藏复式,为东莞高净值人群打造终极居所(以实际交付为准)。
户型设计上,入门款建面约143平的4房户型,都标配有双阳台,景观阳台更是达约7米长。
紫荆8号由吕元祥建筑师事务所、贝尔高林国际、香港奥建建筑三大世界设计大师团队执笔,规划建面约143-208㎡CBD大宅、建面约287-377㎡典藏复式,开辟视界的中心奢宅,融合香港专业服务理念与香港狮子山精神,擎领东莞人居国际化锋范。
镜面流光的建筑,肌理跨越时空。大面积LOW-E玻璃幕墙与卧室三层玻璃,搭配真石漆涂料与金属,高阶立面美学,历久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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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心·紫荆8号,整体户型设计,深谙港式豪宅之精髓,无论是双套房布局、全屋配备飘窗、以及兼具观景与生活的双阳台设计,它的每一细节皆彰显对极致舒适的不懈追求。
建面约208㎡的大四房,配备高端入户子母门,LDK一体化空间,阔绰双阳台,双主卧套房.....
CBD内,罕见的双阳台设计,约7.9米空中观景台,不仅提供了充足的自然光线,还带来了开阔的视野和舒适的户外活动空间。
衔接上,超奢华LDK大方厅,在视觉上带来豪华大气的视觉感受,更是主人会客最佳场所。
宽敞舒适的星级主卧,配备独立的衣帽间,不仅提供了充足的储物空间,让衣物和个人物品得以有序存放。
甚至,可以自主设梳妆台和照明设施,为女主人打造了一个完美的更衣和打扮的私人场所。
还为长辈特别设计独立套房B33体育平台入口,远离公共区域的喧嚣,提供了一个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三代同堂,作息不同,亦不会互相打扰。
此外,多功能的灵动空间设计,可以根据需求灵活变换,无论是作为私人储藏室、mini健身房,还是娱乐室,都能满足你对生活品质的追求,彰显出主人的尊贵与品味。
另外,项目还有建面约180-200㎡户型,户型方正、南北通透,通风采光皆优,同样配置双阳台、双套房等等,亮点也不少,这里不展开说啦。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